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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09 | 一起上天堂

标签: 小说  杂文  感文  论坛 
今年的天气,实在是怪了,仅仅还是五月,在持续差不多一个月的大雨之后,第一次洪峰就要逼近武汉了,相比以往,今年的洪峰实在是来得太早了。近来也没什么书要编,我便终日在雨声里昏睡,醒了就看影碟,从《屋顶上的小提琴手》到《忧郁星期天》,从《千与千寻》到《钢琴教师》,从一个白日梦到另一个白日梦,从小提琴手置身其上的俄罗斯屋顶到钢琴教师自虐的单人卧室,要说用“日行八万里”来形容是一点也不为过分的。

 
  要么就是听音乐,对音乐我倒是个没什么特别趣味的人,听完了清纯女生宇多田光再听爱尔兰光头女歌手SINEAD,听完了越剧《拷红》选段再听西北花儿《山崖上站着个亲哥哥》,口味如此不讲究,大概是受了电台里那个DJ的影响?外面风雨如晦,黑云压窗,我全然当做与我没关系,是啊,窗台上的花已经被我细心地收进了房间,还有什么是与我有关系的呢?今天却要出门。昨天晚上杜离来过电话,说今天下午小男和班组的同事要一起上防浪堤,要是没什么事情的话,不妨去大堤上去找她聚一聚——这在武汉倒是司空见惯的事情,每逢汛期,每个单位都会组织员工上堤做防汛准备工作,小男所在的航空公司自然也不会例外,至于一群空姐在大堤上到底能帮得上什么忙,我是颇有几分怀疑的。

  找了家豆浆店吃罢早饭,我就打着伞径直往杜离已经告诉过我的那段大堤而去,其实雨下到这个地步,城市里的下水道早就出了问题,坐车和步行实在是无甚区别。大约一个小时之后,我上了堤,雨下得太大了,雨伞形同于无,我的全身早已湿透,但是并没有见到有多少人在堤上忙碌,正好和我想像的差不多:毕竟才是第一次洪峰,情况还远远没有紧急到人声鼎沸的地步。堤上散落着许多蓝色的帐篷,被派上大堤的人们应该都在里面躲雨。我给小男拨了个手机,问她到底在哪一顶帐篷之中,她告诉我说杜离已经到了,正和她在一顶专门放救生服、铁锹之类抢险用具的帐篷里聊着呢。

  十分钟后,我找到了小男和杜离呆着的那顶帐篷,一进去,看见穿着雨衣和雨鞋的小男,一副我此前从未见过的样子,就打趣说:“像个女英雄嘛。”

  “是啊,像《洪湖赤卫队》里的韩英,”杜离接口说,还唱起了韩英就义前的一段唱词,“娘啊,儿死后,要把儿埋在那洪湖旁,让儿的坟墓向东方——”

  “其实也不对,小男长得倒是有几分像《红灯记》里的小铁梅,”我笑着点上一根烟,“提篮小卖拾煤渣,担水劈柴也靠她,里里外外一把手,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嗨嗨,你们说什么呢?”小男转动着她那对大眼睛问我和杜离。的确如此,我还从来没见过比她的一对眼睛更大的女孩子,但是,这对眼睛看上去一点也不突然,使她本来就浑身洋溢着的孩子气更加浓郁了。怎么说呢,面对小男,我经常觉得她是一个长不大的小妹妹,对一切都感到好奇,不管走到哪里都喜欢跟在哥哥们的后面。

  小男不知道我们在说什么其实也不奇怪,对于身为知青子女的我们来说,父母青年时代唱过的那些歌自然是相当陌生了。我和杜离之所以能知道,主要是缘于去年的一个晚上,那天我们在一个叫“革命公社”的餐厅吃饭,听邻桌的中年人足足唱了一晚上,我们也坐在那里听了足足一个晚上。

  天气实在怪异:进帐篷后还不到十分钟,滂沱大雨骤然小了,我们掀起帐篷,发现天空里竟然只飘洒着些雨丝,天际处,此前墨汁般的乌云正在渐渐散去,慢慢被棉絮般的白云取而代之,羽化过的云团一眼看去便知又薄又软:竟然是一副出太阳的景象了。事实也果然不出所料,又过了一会儿,太阳不由分说地挤出了云团,如此一来,城市里的高楼便被笼罩了一层覆盖一层的奇幻的光轮,而雨丝还在飘洒着,我们便看着这光轮覆盖下的城市随意聊着些什么。

  聊着就好。

  半小时后,发生了一件事情。帐篷外面突然传来一阵不小的动静,小男跑出去看后回来告诉我们:离我们不到五十米的地方,有两个人跳江自杀了,是一男一女。听死者单位的人说是两个人已经要好了好多年,可惜双方皆有丈夫或妻子,离婚离了好多年都没成,一点征兆都没有,两人却说跳就跳了。

  我未曾想到的是,我们又在帐篷里消磨了一段时光之后,走出帐篷去大堤下找个地方喝点饮料,我却一眼看见了刚才耳闻过的那对跳进江里的中年人,他们仍然绞缠在一起,双双被一艘信号船挡住,终于避免了被旋涡吞噬的命运,大堤上已经聚集起了好多人,对着两个瞑目的人指指点点,当然,也可能是在商议着将他们打捞上岸的办法。

  从人群之间走过时,我突然悲从中来,感到彻骨的害怕:闭上眼睛,直至最后沦为白骨——这样的结局我已经想像过许多次,不接受似乎也没有办法,但是我断然不能接受随死亡而来的困窘,比如死后还被人围观,比如脸上和身体上都沾满了污泥,甚至想从旋涡与浪涛中消失都不可能,即使一艘信号船,也可以不让你体面地离开。

  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吃过午饭了,此前不管是坐在麦当劳里喝饮料,还是寻了餐厅吃饭,我都心猿意马,本来说好下午一起去电影院里看场电影的,但就是不想去了,身边的小男和杜离却在兴致盎然地商量着看场什么样的电影,不过这时候汉口的书商打来了电话,说是有部十万火急的书稿需要我立即编好,要求和样书已经找快递公司送过去两次了,但是都没碰见我,如果可以的话,请我马上回家,他也再请快递公司送一趟。

  如此一来,我打了辆出租车,将杜离和小男送到电影院门口,就径直回我的小院子里去了。

  出租车停在巷子口的时候,雨又稍微大了起来,我撑着伞走进去,路过那废弃的公园的时候,看见一个穿雨衣的女孩子站在那棵经常吊死人的鬼柳下面躲雨,不禁多看了两眼。等我走到院子门口,要掏出钥匙开门的时候,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铁门边的院墙上不知道被谁用黄色粉笔画了一个大大的箭头,顺着这个箭头往前看过去,还有更多的箭头指向我刚才来时的方向,只不过刚才我全然没有注意。

  这箭头显然是我不在的时候有人专门为我画的,因为此前不曾有过,我顿生疑惑,便再顺着这箭头折回去,似乎是画了好几遍,一遍被雨水浇淋过了便再画上一遍。走着走着,我就又走到了已经路过了的那所师专的门口,在围墙下的一丛夹竹桃之上,最后一个黄色箭头指向夹竹桃的深处,我拨开树丛,一眼便看见一个快递信封,信封打开后,里面赫然装着书商送给我的样书和他写在一张纸上的简略要求。

  给我送快递的邮差竟然如此有心思,我倒真是有点后悔没能和他见上一面。

  “喂!”就在我低头看着书商写在纸上的要求时,好像有人在叫我,是个女孩子的声音,我回头一看,果然有人在叫我,叫我的竟然是那个在鬼柳下躲雨的女孩子。

  “叫我?”我迟疑着问她。

  “不叫你叫谁呀,”这个女孩子没好气地说,“一下午的时间就浪费在你身上了。”

  闻听此言,我更加摸不清头脑了,不禁再仔细看她两眼:这显然是那种刁蛮就挂在脸上的女孩子,穿着件紧身圆领T恤,露着肚脐,下面是条同样绷得紧紧的牛仔裤,第一眼看上去,首先注意到的就是她那像北方人般一双修长的腿;漂亮,但不是那种第一眼就被惊住的漂亮,反倒是某种精灵古怪的东西会使人忽略她的漂亮;虽说穿着带帽子的雨衣,头发和脸上还是湿漉漉了,再看时,T恤和牛仔裤差不多都湿透了。

  还有,我觉得自己好像在哪里见过她。

  恍惚了一会,我如梦初醒了,指了指手上的快递信封,笑着问她:“……你送来的?”

  “不是我是鬼啊,”她瞪了我一眼,然后急着往前跨出一步,就像熟识已久的朋友般一把抓住我的手往她那边拉过去,我立即明白过来,她是要把伞朝她那边倾过去一点,就赶紧把伞举过去,这时才看清楚她的雨衣上划了一条足有一臂长的口子,难怪她全身都湿透了;瞪完我之后,她从牛仔裤的左边裤兜里掏出一张揉成了一团的纸条,又从左边裤兜里掏出一支圆珠笔,“签字!”

  我依言接过来签字,签完了递给她,忍不住问:“你不是在墙上画了箭头吗,何苦还在这儿等着呢?”

  “说得倒是轻巧——”她收好纸条放进裤兜,“掉了怎么办?你负责还是我负责?”

  “那么现在怎么办呢?”我说,“总不能就在这儿站着吧,要不上我那儿去坐坐,等雨停了再走?”

  这么说不是没有原因的:这一带只要雨下得大一点,东湖里的水就会漫上路面,不光行走起来十分困难,甚至颇有几分危险,因为经常有人失足掉进东湖里的事情发生,而且只要是大雨天,公共汽车就不容易开进来,就更不要说出租车了。那条路惟一能让人赞许的就是排水系统还算不错,一般来说,雨停后不长的时间,积水就会悉数排进下水道或退回到东湖里去。

  我向身边的女孩子说明了原因,此时,一道闪电当空而下,几欲点燃我们身边的夹竹桃,闪电过后,几声堪称暴烈的响雷裹挟着大风掠过巷子口,那边的一棵粗大的鬼柳竟然拦腰折断,也不知道是被雷电击断还是被大风折断,可能是发生得太突然了,身边的女孩子竟不由得全身颤了一下,下意识地一把抓住我的胳膊,“好吧。”

  就算近在咫尺,这时候其实我也不能清晰地听见她在说什么,雨声和雷声都实在是太大了,但我看她的神色也大致能明白她的意思,就和她一起打着伞往我的小院子里走过去,开了院门之后,两个人几乎是狂奔着跌跌撞撞地跑上楼梯,跑进了房间。

  就在踏进房间的第一步,我和她几乎同时对对方说:“我好像见过你!”

  “忘了问了——”进了房间,我立即找出一条干毛巾,让她擦擦,她痛快地接在手里,弯下腰来擦头发,擦着擦着一抬头,“你不是什么变态狂吧?”

  “当然,”话到嘴边我又换了说法,故意做出要去找一件什么凶器拿在手上的样子,“当然是变态狂啊,先把女孩子骗进房间再下手。”

  我发现她脸上的神色骤然紧张了,毕竟是个女孩子,但是很快,我故意装出的一副恐怖表情已经绷不住了,她这才算松了一口气,松了气不算,还要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切,真要动起手来还不知道谁能打过谁呢。”停了停,继续说,“你好好想想咱们到底见没见过啊。”

  也就是在这个时候,一幕场景在我眼前出现了:某一个晚上,幽暗的路灯下,我和一个女孩子在街上走着,女孩子的脚好像出了什么问题,走起路来颇不顺利,一跛一跛的。记忆就像焰火般点燃,并且一点点放大,那个晚上被我清晰地回忆起来了:那是个穿着白色拖地长裙的女孩子,鞋磨破了脚,所以,她便干脆将鞋脱下来,提在手里和我一起慢慢朝前走。

  是啊,我想起来了,眼前这个正擦着头发的女孩子,就是那天晚上逃跑的伴娘。

  “你还抽过我的烟呢,这么快就把我忘记了?”我笑着问她。

  听我这么说,她便不再擦头发了,直起身来盯着我看,突然就“蛖”了一声:“蛖,想起来了想起来了,你是那个半夜里发神经在湖边上坐着的家伙吧?对了,你还编什么人生格言吧?”

  “一点都没错,”我苦笑着说,“就是我。”

  “蛖,你早说呀,你看看我今天都被你折磨成什么样子了!”

  “对不起对不起,要不,你在这儿洗个热水澡?”毕竟连绵阴雨已经持续了好长一段时日,加上她的全身几乎已经完全湿透,声音听上去竟有几分颤抖,应该是觉得冷了,“洗完了换一件我的衣服穿上,如何?”

  她听从了我的建议,我便去阳台上的卫生间里帮她开热水器,随后帮她找了一套衣服,大是大了些,倒也将就。她拿着衣服进卫生间的时候,笑着又对我说了一句:“变态狂,你不会偷看我洗澡吧?”

  “一定会的,看看是你的身材好还是璩美凤的身材好。”

  “璩美凤?”她倒是又不急着进卫生间里去了,“就是台湾的那个女议员吧,光听说没见过,对了,你这儿有那光盘吗?”

  “行了,您还是先去沐浴一番吧!”我笑着对她挥了挥手。

  有时候,无论我们的想像力如何出色,这个世界也经常比我们的想像要有趣和奇妙得多,比如此刻,我何曾想到过,去年那个提着鞋光脚和我在街上散步的伴娘,有一天会坐在我的房间里呢?我宁愿相信这世界并非全都由冷冰冰的物质构成,在我们的眼睛看不到的地方,必然隐藏着一些神迹,尽管谁也说不清楚其中的变幻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情,就像我在一本书里看到过的一句话:“我某夜成道,至某夜涅*1,于此二中间,我都无所说。

  ”二十分钟后,她出来了,尽管她的个子不算矮,但是身体裹在我的衣服里,多少还是显出了几分娇小,那感觉怎么说呢,有点像宫崎骏的动画片《再见萤火虫》里的小姑娘节子,也就是说,我的衣服因为过于宽大,使她看上去可能比她的实际年龄还要更年轻许多。

  她将她换下来的衣服拿到阳台上晾好,刚回到房间,马上在我的书堆里抄起一本书,叫了起来:“这不是在说我吗?”

  我被吓了一跳,赶紧跑过去,见她手里拿着的是一个美国作家写的小说,名字叫《邮差总按两次铃》,心想也是,她至少来过两次了,外面院墙上的黄色箭头至少就画过两遍嘛。不同的是我的院门外没有装上门铃而已。突然想起我的那一大堆DVD里还有一张根据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就问她要不要看,她的回答是当然要看,我便找出那张影碟放了,又到冰箱里找了一瓶橘子汁给她,便和她一起盘腿坐下看起影碟来。

  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希望外面的雨还要下得更大一点才好,最好永远就此继续下去。

实际上影碟并没有好好看,我们差不多光顾着聊天了。慢慢我也知道了,今天她的确来过两次了,第一次来无果而返,第二次来再无果而返就不甘心了,就把信封放在了夹竹桃的枝丛里,再跑进师专,从一间没有人的教室里偷了粉笔,开始在院墙上做记号;做完记号,又接着去送其他的快递,一直等到全部送完,都上了公共汽车了,用手机给上司打电话,说是只有一份没有人签收,不过已经妥善安置好,并且在墙上做了记号,结果却令上司非常不满意,命令她必须再返回去,必须亲自将快递送到我的手上,这才至于有了和我坐在一起看 
影碟的此刻。

  她极不情愿地下了公共汽车,正好和一个上车的人撞在一起,更加不幸的是,她的雨衣被对方手里雨伞的伞尖划了一条大口子,等进了巷子,又发现此前在院墙上的黄色箭头早就被雨水冲刷得几近于无了,她怒气冲冲地跑到我的院子门外,发现仍然还是铁将军把门,却也只好回去将那些箭头再画上一遍,除此别无他法,即使后来站在其下躲雨的那棵鬼柳,也差不多形同虚设,无论如何,信封放在原处总比拿在手里好。

  “我恨不得找个地方哭一场,”她喝了一口橘子汁说,“为了你的这点破事情,看看我这一天都过成什么样子啦!”

  我就连声说着对不起,找不到话说之后,就随便问道:“对了,上次的新娘是你什么人啊?”

  “客户呗。”

  “客户?”

  “对呀,客户。那段时间我在婚庆公司干活,本来不用我当伴娘的,那人也是奇怪,找了个北京的同学做伴娘,婚礼都要开始了人还没来,没办法,只好我上了。嗳,你说他们是不是觉得我漂亮才让我上的?”

  我便故意装作非常认真地凑近她,仔细地看了一遍,“漂亮,真漂亮。”

  她便开心地笑了,又禁不住使我想起《再见萤火虫》,电影里四岁的小女孩节子,和哥哥搬到湖边的洞穴里去之后,找一个好心的邻居讨要了一根萝卜,好几天没吃饭的节子简直高兴坏了,便将萝卜扛在肩膀上,迈着仪仗队员式的步子高兴地和哥哥一起回到湖边的洞穴里去,一路上都在笑着。

  事实上,身边的她已经使我好几次恍惚着想起了节子。

  可能是机器出了问题的关系,电视屏幕上一片马赛克,我们便关了电视,听达明一派的歌,开始放了张拉蕾唱的各国民谣选集,她不喜欢,说是“像我这种高中都没毕业的人可听不来这种歌”,我便换了达明一派,当第一支曲子《石头记》响起来的时候,虽说天色从早晨到现在都是一片昏暝,我也大致可以猜测出是黄昏了。我从冰箱里拿出一罐啤酒,斜靠在窗户上喝着,檐前的雨滴哗哗不断,两只斑鸠在窗台上雀跃不止,它们在桑树上的窝大概也已经毁于一旦了吧,此情此景,倒是和古人常常赞叹的“雨中连榻,花下飞觞”之境别无二致,“真好。”我对自己说。

  “你说,和你这样的人在一起是不是特别没趣呀?”我一回头,正好看见她将脑袋凑在那盆风船唐棉边上,又伸手去好奇地捏着还是青色的果子,“成天和人生格言打交道,想想都可怕。”

  我并没有去接她的话,因为突然想起了一个还算重要的问题,“对了,你叫什么名字啊?”

  “你先说!”

  我便说了自己的名字,“该你了。”

  她就也说了她的名字,可是我没听清楚,问她:“叫沈兰兰?”

  “什么呀!”她也不起身,就在凉席上三步两步挪到我跟前,抓起我的手,伸出一根手指在我的手掌上比画着,“沈—囡—囡。”

  “沈囡囡,”我念了一遍,“这名字蛮可爱的嘛。”

  “那是,我是谁呀!”

  “那好——”我心里涌上一个主意,“沈囡囡同志,留下来吃晚饭吧,我亲自动手。”

  “嗯……”她想了想,看了看窗外的雨一点也没减小,喝了口橘子汁,“那好吧,既然你态度这么好,我就给你这个面子啦。”

  晚餐其实也没什么特别的地方,无非是将冰箱里的剩菜热了热,好在还有两条买了怕是快半个月的鲫鱼。我翻窗户到隔壁的房间里找了本菜谱出来,还算精心地熬了汤,味道应该是不错的,沈囡囡同志只尝了一口,马上就惊奇地问我:“现在居然还有你这样的男人啊?”

  晚上八点钟的样子,雨才刚刚稍微小了一点,沈囡囡要走了,说是必须要在九点半之前赶到汉口,我问她是怎么回事情,她告诉我说现在做着两份工作,每天晚上都要在汉口沿江大道上的一家酒吧里打工,具体说来就是端盘子,一直要端到十二点过了才能回家,其实还不是她自己的家,她是借住在姑妈的家里,她自己的父母在另外一个城市里,她说了那城市的名字,我没听清楚,但是也没有问。

  此前她已经去卫生间里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尽管没有干透,但真的要是穿着我的衣服出门的话,多少还是有些不成体统。我原本是想送她到可以坐上公共汽车的车站的,她只说不必,我也只好罢休,之后,我们互相留了手机号码,这样,她就走出了门,一手扶住门框一只手穿鞋,刚穿了一只,还是找我要了一把伞,我连忙去找了把伞出来给她,她接过去,鞋也穿好了,原地走了几步,“好了,”她说,“我会来找你玩的,到时候再还你伞。”

  “现在不怕我是变态狂了吧?”我笑着问她。

  “切,谁怕你呀,反正我是没怕过的,”她像个美国大兵般对我麻利地敬了一个军礼,蹦蹦跳跳着跑下楼梯,跑到楼梯中间的时候一回头,“不过你还真是有点变态哦,一个大男人又是养花又是烧菜的——真变态!”

  五月将近的时候,我的书也差不多要编完了,这次编的不再是人生格言,而是一本《中外刺客传》,虽说工作要复杂得多,但是绝对不会更有趣,好在收入还算令人满意。我每天还是睡到日上三竿才起床,哦不,差不多半个月都没出过太阳了,起床之后就听着音乐在那只东北小炕桌上工作,如此这般,一天,一个星期,一个月,就这么飞也般度过了。

  我差不多已经作出了决定:编完这本书我就罢手不干了,现在存在银行里的钱,应该足够我充裕地度过在尘世里的最后一段时光,尽管我并不知道这最后一段时光究竟要到哪一天才算戛然而止。

  期间沈囡囡经常打电话过来,我偶尔也打电话过去,比如今天晚上,我本来都睡着了,她来了电话,劈头就问:“林忆莲的演唱会想去看吗?”

  “可以啊——”我惺忪中抓着手机,稍微迟疑了一下说,“什么时候?”

  一般而言,流行歌手里我只喜欢香港的一支乐队,就是刘以达和黄耀明组成的达明一派,在短暂而又一言难尽的青春期,我终日都在听他们的歌,什么《十个救火的少年》啦,《那个下午我在旧居烧信》啦,只要听到旋律就会不自禁地哼唱起来,总是舍不得放下,到现在也还是。林忆莲就要听得少些了,虽说谈不上有多么喜欢,但也绝不反感。

  “哦对了!”我只稍微一迟疑,沈囡囡就听出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我忘了你是要听英文歌曲的人啦,算了,我还是另找别人吧。”

  “别呀,就我了,给我个为你服务的机会啊,呵呵。”

  “哈,这还差不多,那好吧,下个星期二晚上,在球场街的体育场西门门口见,正好把你的伞还给你。”停了停继续说,“告诉你一个秘密吧,这两张票也不是我花钱买的,是偷的。”

  “偷的?”

  “是啊,其实也不算偷,酒吧里的客人掉在桌子上了,被我捡着了,等了几天都没有人找回来,那就只好让我去享用了。不过说真的,捡了之后也没对别人说,感觉自己倒真有点像偷了东西了。”

  “蛖,原来这样啊。”

  “对了,跟你说件事。”

  “什么?”

  “要是和我在一起玩的话,尽量别听英文歌曲啊什么的,像我们这种高中都没毕业的人,你越听不越是骂我们没文化么?要是再碰上脾气不好的人,比如我吧,没准就和你打翻了哦。”

  这种说法我倒是第一次听说,倒也新鲜,便说:“保证做到,其实我也就是一个俗人。”

  听罢我的话,她在话筒那边笑了起来,“那好吧,我们下星期二晚上见?”

  “好,到时候再见。”

  房间里没有开灯,但是外面却有月光,淡淡的、薄纱似的幽光透过窗子洒进来,房间里的衣柜、电视、一堆堆的书和CD在幽光里影影绰绰,使我不禁疑心根本不在自己的房间,而是重回了小学二年级时的一次春游:掉了队,一个人在山间的竹林里走着,直到天黑了都转不出竹林,但是我根本就不觉得害怕,甚至觉得永远都转不出去才好,月光照得竹林间的小路简直可以称得上雪白,松鼠和果子狸在我看不见的地方奔跑,在堆积于地的竹叶上踩出沙沙的声响,即使仅仅只在读小学二年级的我,也无法不觉得心醉神迷。

  我点了根烟,暗自想:睡是睡不着了,反正时间也还早,还不如出去走走。于是胡乱套了件衣服起床,下了楼梯,路过草坪时找了几根小木棍,给那排连日来饱受雨水折磨的紫薇搭了几个花架,这才出了院子。到哪里去呢?想来想去,决定到旁边的师专里去走走,毕竟校园还是最有生机的地方。

  校园里也是有好几条林阴道的,我想找人少的地方走走,竟然不好找,一对对年轻的情侣从我身边走过,又消隐在树影和花丛的深处,这并不奇怪,此时的校园里要是没有情侣的踪影的话,在我看来反倒是不正常的事情了。在一座葡萄架的下面,我找了僻静的靠角落的地方坐下,满怀喜悦地看着那些或坐在石凳上或躺在草地上的要比我小几岁的年轻面孔,其实也看不清楚,可就是忍不住想看。一定会有人觉得我是那种患上了某种不好启齿的病症的人吧,要不然为什么老是盯着谈恋爱的人看呢?

  这并不是第一次。我就是这么一个人:平日里走在大街上,只要看到手牵手的情侣,我总是忍不住要跟着他们多看两眼,哪怕一看便知的早恋的中学生,我也不放过,看得简直是津津有味,为什么会这样呢?就是觉得高兴,觉得自己正在过的生活是美的,身边有人正在谈恋爱就是证据,如此而已。

  可是,今天晚上,在被月光映照、被西风吹拂的葡萄架下,看着看着,我却顿生了伤感。

  我也是谈过恋爱的,我也是有过女友的:有的人死了,有的人还活着;有的像我一样时至今日还是独自一人,有的却早早就变成了别人的妻子。

  我几乎是狂奔着跑出师专的大门的。就是想跑,就是不想回家,从湖滨公路跑到梨园广场,跑过东湖鸟语林,跑过著名的东湖宾馆,在快靠近水果湖的地方停下了,喘着粗气往前走。没什么特别的目的要跑到这里来,看到这里人多就停下来了,是啊,想找个人多的地方呆呆,想找个人说说话,不是在电话里说的那种,而是面对面地坐下来,可以清晰看见对方脸上的表情,听到他的鼻息。

  最好是个女孩子。

  最好是个可以做爱的女孩子。

  说起来,在我的三步之内,已经太长时间没出现过可以做爱的女孩子,奇怪的是处于我这样的年纪,却并没有太想和女孩子赤裸地躺在一起,也没有自慰,偶尔一闪念的时候,我也经常不免觉得纳闷:到底是怎么回事情呢?这世界上必然有个掌管此事的神灵,平日里是沉睡不醒的,惟独今天却醒了,施了魔法要我身体里掩藏着的那一部分袒露出本来的面目,就像我本来是好好睡着的,却有人拿了一株狗尾巴草撩拨我的耳朵,神灵的目的达到了,我坐在汉白玉桥上,不自禁想起过往里赤裸着和女孩子躺在一起的情景:温热的嘴唇,湿润的毛丛和双方的身体散发出的海风般咸腥的气息,以及更多更多。

  今天究竟是怎么了?

  满脑子想的都是要和女孩子一起。

  蓦然地,一个电话号码被我记了起来,电话的主人是我从前的女友,好几年已经没有联络过,还是在去年,突然在司门口的一家专卖店里碰见了,我是独自一人,她却和丈夫在一起,怀里抱着他们刚刚出生的婴儿,一见之下,颇觉尴尬,可能也正是为了掩饰住尴尬吧,不约而同地打了招呼,还留了电话号码,整个过程下来,多少有些慌乱,但应该还不至于到被她的丈夫看出什么端倪的地步。不久前,她忽然打了个电话给我,但是并没说什么,只说突然想找个人聊聊,终了也没多聊就挂了电话。

  我突然想见见她,她的电话号码一旦浮上心来,立刻就变得无比清晰。

我下了桥,寻了一处公用电话亭给她拨电话。话筒里响过三声,她来接了电话,听到我的声音,她“啊”了一声,与此同时我听到了孩子的哭闹声,应该就在她怀里抱着,她一边和我讲话,一边还要去哄孩子。我和她当初在一起的时候毕竟涉世未深,今天听到她吹着口哨哄孩子的声音,心里顿时感觉出几分异样的温暖:孩子的哭闹声如此好听,她吹出的别扭的口哨声也是如此好听。

 
  孩子稍微安静了些后,她问我:“还是一个人吗?”

  “是啊,啊,你过得也还好?”

  “我——”她迟疑了几秒钟,“我离婚了。”

  “哦,”我没来由地心里一紧张,胡乱应了一句,“怎么会这样呢?”

  我全然不曾想到,我胡乱问了一句,竟使她立刻就在话筒那边哭了起来,她哭着说,“你来吧,你现在就过来!”

  半个小时后,我到了她住的地方,她住的地方在武汉绝对能算作“高尚住宅”了,虽说离了婚,但是日子应该还是非常好过的,不然也不可能住到这种地方来。假如我的意识里还有一缕被称为“理智”的东西,说实话,那东西其实不断在提醒我不该置身于此时此刻,但是,还有一种更为巨大的东西拉扯着我上了出租车,那东西到底是什么?

  说不清楚。说不清楚的事情太多了。

  我进了电梯,上到九楼,她已经站在电梯口等我了,还在哭着,见到我从电梯里出来,一下子便冲过来扑在我的肩膀上,哭声更加大了,身体也在我怀里颤栗着。我就这样扶住她,背靠着电梯,也不知道说什么好,便干脆一句话也不说,只在心里叹息了一声,伸出手去轻轻地理一理她的头发。

  楼道里并没有开灯,但是一点也不昏暗,她家里的门只是虚掩着,里面晕黄的灯光从门里流泻出来后,我得以看清楚她的脸,楼道的西端是一扇窗户,窗户外面就是幽幽夜空,依稀可以看见几颗冷清的星星,因为冷清,愈加显得可有可无;这时候,她家里的座钟响了起来,十二下,每响一下都拖着漫长的尾音,几乎使我觉得这声音永无结束之期,就在这几欲使人绝望的钟声里,一股潮水般的虚无从我身体上漫卷过去,我几乎都能听见它经过各个器官时发出的声响。

  一下子,我紧紧将靠在肩膀上的她抱在了怀里,不由分说地亲她,亲她的脸、睫毛和嘴唇,她想挣脱我,根本就挣脱不开,我使出了全身的力气,她几乎连呼吸都很困难,终了,似乎是叹了一声,她的全身松软下来,我的舌头终于触到了她的舌头:温热中带着一丝凉意。我的手掀开她的睡衣,伸进去,握住了她并没有带胸罩的乳房,乳头竟是湿润的,想是刚刚给孩子喂完奶,她的身体打了一个冷战,呻吟了一声,猛地搂住我的脖子,两个人的舌头终于像两条湿漉漉的水蛇般绞缠在一起了。

  我们站着的地方,离她家虚掩着的门只有十几步远的距离,我根本想不起来是怎么走完这十几步进了她的家的。进了她的家,只有客厅里的座钟不时发出滴答滴答的声音,除此之外再无别声,孩子想是也已经睡着了。我一把将她抱起来,往一个房间里走去,“别别,”她轻声叫了一声,“孩子——”

  就进了另外的房间。

  我们的舌头还继续绞缠在一起,但是如有神助,轻易就脱去衣服变为了赤身裸体,与当初相比,她显然是丰满出许多来了,我将她压在身体底下,依次亲过她的耳朵、脖颈和乳头,亲过她还没完全回复平坦的小腹,最终停在了她的肚脐上;她说了一声“我们这是在干什么呀”,却猛然坐起身来,也不要命般亲我的嘴唇,而她的手,不觉间已经握住了我坚硬的下边。在她潮热的掌心里,它愈加坚硬。

  恍惚间,她坐在了我双腿上面,坐在了那坚硬之物的上面,我进入了她,她开始起落,闭着眼睛,片刻间身体就起了汗,我把头埋进她的双乳之间,死命舔她乳沟里的汗水,房间里只有微弱的橘红色的光影,我们的影子双双映在墙壁上,就像两条垂危时刻的鱼。因为垂危,所以挣扎,所以挣扎得如此激烈。

  我不知道持续了多长时间:差不多穷尽了凡是能够想到的姿势,最终我还是没有一泻而尽,尽管我是多么想就此瘫软在床,化作一缕青烟平空消散,直至死无葬身之地,可是我却做不到,到后来,我感到自己就像在贵州旅行时见到的木雕人,表情虽然栩栩如生,但是任何感觉都没有了,是啊,任何感觉都没有了。下边一直坚硬着,有那么短暂的一瞬间,我怀疑是不是有什么问题,“有问题又怎么样呢?”我又在心里说,“由它去吧,反正我是个满身都是问题的人了。”

  她的呻吟声骤然大起来,两只手疯狂地撕扯着我的头发,继而拉过我的手,使我更加紧地去握住她的乳房,此前微弱光影里清晰可见的汗珠再也不见,因为已经是大汗淋漓了。我更加激烈地进入她,就是在此时,她的呻吟声突然转为了哭泣,号啕大哭。

  我看着她,伸出手去理一理她的头发,没想到她却一把就将我的手打开了,捧住脸,侧过身去,继续哭着;我也干脆不再说话,喘着粗气闭上了眼睛,脑子却晕眩起来,就像置身于旋转木马之上,旋转木马呼啸着以闪电般的速度堕入一个深不可及的山洞,为了能好过些,我用两手捧着、揉着脑袋,一点用都没有,那旋转木马还在往下飞堕,一直要堕入外星球里去!胸口处一阵钻心的疼痛。

  到杜离的公寓楼里的时候,至少是凌晨三点了。下了这么长时间的雨,空气里竟隐隐有了一丝清香,我在楼下小花园边上的一条石凳上坐下,点了一根烟,满大街就只有我一个人,给我做伴的只有花坛里随风摇曳着的月季,即使在后半夜的此刻,我也能感觉出月季花的猩红之色是多么浓重,就像满世界的血在朝我流淌过来,我的脑子又晕眩了起来,差点就没坐稳,我重重地吸了口烟,将烟蒂弹出去,抬头一看,杜离的房间居然还亮着灯。

  杜离真是个可爱的人。深更半夜有人敲门,他也不隔着门打探一番,门铃声刚停,他就跑来开了门,不过真的见到我站在他面前,他多少还是有些诧异,径直就问:“出了什么事情吗?”

  “没有没有,”我笑着说,“就是来找你喝喝酒。”

  我说的也是实话,就是想和他喝喝酒,他住的公寓楼是那种带着尖顶的建筑,从顶楼的露台上就可以轻易爬上斜坡形状的屋顶,我和他有好几次都带着啤酒上去喝,想坐着就坐着,想躺下往背后一倒就是了,经常是这样:喝着喝着,天际处就泛起了鱼肚白。

  三两分钟之后,我们就抱着一堆啤酒上了露台,继而爬上屋顶,天地之间一片空寂,只有偶尔驶过的汽车发出轻悄的声息,夜空里落起了稀疏的雨点,若有若无,不过这若有若无的雨点倒是使夜幕平添了几分迷离之气,就像我们根本不是坐在城市里的楼顶上,而是像两个古代上京赴考的书生,走累了,干脆就在荒郊野外坐下来,四周遍布桑麻,随时都有惊世女鬼从桑麻丛中现身出来将我们掳走。

  “说真的,”杜离灌了一大口啤酒,“是有女朋友了吗?”

  “……没有啊,”我颇觉诧异,“怎么会问起这个来呢?”

  “到现在还出来乱转的人心里总有点事情吧,能有什么事情呢,无非是有了女朋友呗,要不有什么好烦的?”

  我倒还真是第一次听见这样的说法,就呵呵笑着反问他:“那你呢,你不也是到现在还没睡吗?”

  “我嘛——”他长长地伸了个懒腰,喝完最后一口啤酒,将啤酒罐揉成一团掷向远处,往后一倒,舒服地躺下,又打开另外一罐,大大地喝了一口,“我还真是爱上了一个女人。”

  “哦,是吗?”

  “是啊,是女人,不是女孩子。”

  “怎么讲呢?”

  “是飞机场里的洒水车司机,送小男到机场的时候认识的。前阵子,小男的一个同事家里装修,请我帮忙画图,那天下午正好小男来取图纸,取完图纸后还要急着回机场赶晚上去昆明的航班,我又刚刚拿了驾照,还是想卖弄一下车技吧,就借了同事的车送小男去机场,到了机场,天已经黑了。

  “和小男在大厅里分了手,我还不想回城里,就在大厅外面转着,机场附近不是有很多农田啊鱼塘啊什么的吗,我想朝那边走走看,毕竟没事的时候谁也不会经常出城。其实说起来机场离咱们的那小花圃也不算远了,我还想着呆会儿再开着车去小花圃那边看看呢,不知不觉就走出去了好远,走到了一片棉花地前面,我回头一看,果然,机场已经在我后面远远的啦。

  “我也不管什么干净不干净,就坐在田埂上抽烟,机场照旧是灯火通明的,人来人往,倒是让我觉得坐在那儿抽着烟真是舒服极了,被风吹着,人都软了,不信你想想看,咱们有多长时间没在田埂上坐过了?差不多就这个时候吧,我背后的棉花地里边突然响起了一阵音乐声,好像还有人在拍什么东西,音乐声只响了几十秒钟就听不见了,可是我告诉你,就这几十秒钟音乐声就把我吓得出了一身冷汗——我都以为我碰到鬼了。

  “还真没碰到鬼。你知道我这人的,越是遇到这种事情就越是想看个究竟,听说鬼都怕火,我还特意点了根烟,又忘记了抽,拿在手里就进棉花地里去了,越往里走音乐声越清晰,我心里也越害怕,不知不觉就把手里的烟像火把一样举起来了,往前走了两步,棉花地就到了头,前面是一片空地,空地上长满了杂草,你猜我看到了什么?人。女人。而且是个正在跳舞的女人。

  “就是我喜欢的那个女人。穿着裙子,我也不知道她在跳着什么舞,但是,从见到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里就格登了一下,我喜欢上她了。到底是为什么?我他妈的到现在想破脑袋都没想清楚。就是喜欢。那时候其实我连她长什么样子都没看清楚。”

  我不禁瞠目结舌,如此怪异的相遇之于我,到目前为止还是闻所未闻,可是,怪异并不等同于无稽,“凡是存在的就是合理的”之类的话对我也不起作用,我更愿意去相信,相信一个失明的孩子说他看见了天堂、晚饭后散步的人被外星人所劫持以及东湖里的一个小岛上出土了恐龙蛋;这一切正如我的不相信:我,一个体重七十八公斤、身高一米八一的人,竟然真的就是要死的人吗?

  啊,竟然就是真的。

  “那么……之后呢?”我问。

  “其实只看见她跳了两三分钟,马上就没跳了,因为音乐又没声了,当然了,音乐声本来就是小得不能再小的,录音机肯定也有问题,刚才我听到有人在拍着什么东西,大概就是她在拍录音机。看来她不会再跳了,把录音机关掉之后,提在手里,一边擦着汗就一边朝我这边走过来,应该就是要走了,我赶紧在棉花地里藏好,看着她从我身边走过去,都闻到她身上的味道,不知道为什么,心里是从来都没有过的紧张,真的,以前从来没这么紧张过。

  “过后想起来,只记得闻到了她身上的味道,也不知道是香水味儿还是汗味儿,总之是味道吧。我跟了上去,那时候根本就不知道她是干什么的,就是想跟上,而且凭直觉我和她一定会发生什么事情。碰到喜欢的女孩子马上就觉得要和她发生什么事情,这种感觉你有过吧?”

  “自然是有过的。”

  “她往机场那边走过去了,我也大致能猜出她就是机场里的员工了,不过她没从大厅里进去,而是顺着棉花地走到了飞机跑道旁边的一扇侧门边上,一推门进去了,你知道那时候我在想什么?想怎么才能认识她。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个。我也跟着进了门,在十几架飞机中间穿来穿去,看着她上了一辆车,坐上了正驾驶的位置,机场里暗得很,只有马上就要出发的飞机还闪着灯,我好不容易才看清楚她上的是辆洒水车。

  “她就是那洒水车的司机,因为她一坐上去车就发动起来了。我一下子就慌了,刚才还满脑子想着怎么才能认识她,不想了,拔腿就朝洒水车跑过去了,车才往前开了两步,我扑了上去,车灯还挺刺眼,那感觉怎么说呢,有点像越南战场上突然被南方军的探照灯照住的美国大兵,洒水车也嘎地一声就停住了,她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坐在里面看着我。我什么都不管了,跑上去,拉开车门,劈头就对她喊了一声:‘我喜欢上你了,明天我还要来找你的!’说完就跑了。”

  “就这样了?”

  “就这样啦,第一天就这样啦,但是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又借了同事的车,开到机场里去找她了。”

  “听上去真不错。”我喝了一口啤酒说。

  “是吗?”他一下子坐起身来,堆在我们之间的啤酒罐咣当一声,我这才看见,那么多啤酒已经快被我们消灭一空,剩下的几乎全都是空罐子了,他追着问了一句,“你也觉得不错?”“对,不错,后来你们认识了吗?”

  “能不认识吗?”他呵呵一笑,“认识了,像我这种人,只要喜欢上了她,她就是拿枪赶我走我也不会走,也不是痴情啊专心啊什么的,就是非认识她不可,都不想管她愿不愿意认识我。”

  “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问。

  “结了婚,所以我才说她是女人不是女孩子啊,”他继续说,“以前当过舞蹈老师,后来丈夫吸毒,家就败下来了,孩子也送给了别人养,她只好再出来找工作,但是别人只要一听说她丈夫吸毒就都不要她,生怕惹上麻烦。就这样了。对了,我是彻底喜欢上她了,可是我不知道她到底喜欢上了我没有——”

  “那以后打算怎么办呢?”

  “让她喜欢上我啊,还用问么!呵呵。”

  “总是会有麻烦的吧,她那丈夫不是吸毒的吗?”

  “不管了!”他再次躺下,舒服地一伸懒腰,“我就这一条路走到黑了。哦对了,我还有事情要问你呢。”

  “什么事?”

  “我记得你编过一本《香水手册》之类的小册子吧,对香水肯定是有研究的了?”

  “还行吧,怎么,想送香水给她吗?”我也一口喝完了仅剩的啤酒,“那就听我好好给你说说吧。香水这东西说起来其实是相当复杂的,光香气就分前味、中味和后味,要是想买贵一点的,可以买‘CHAUMET’这个牌子,前味是黑莓和青苹果,中味野玫瑰、豆蔻和薰衣草,后味是桃子和香柏,听上去不错吧;要不你就买‘ELIZABEH-TARDEN’,前味是山谷百合和摩洛哥橘子花,中味是——”

  杜离突然没了声音,我回头看时,他已经睡着了,侧着身子,安静得像一个刚吃完奶的婴儿,我也不再说话,躺下来,交叉着双手当枕头,也无所思地去看天际处隐隐约约的一抹鱼肚白,白里泛着红,红光将城市里的群楼不由分说地罩入其中,就像发了脾气又温和起来的父亲,伸出手来轻轻地抚着群楼的头顶,而我,连同我身边一只只揉皱了的啤酒罐,则不在其列,就像村上春树在《神的孩子全跳舞》里说的那样——变成了小说家笔下“一堆废弃不用的形容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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